党纪法规
  一、政治坚定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。
二、爱岗敬业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热爱学校,热爱本职工作,以培育合格人才、传播先进文化、促进高等教育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;热心参与学科建设、教学改革和各项公益活动,积极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出力献策,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。
三、为人师表。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文化,弘扬中华民族优良品德,自觉维护人民教师形象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,诚实守信,举止文明,礼貌待人,以自身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范和人格魅力影响和教育学生。
四、关爱学生。坚持以学生为本,关心学生,善待学生,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,建立平等、和谐的师生关系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,为学生提供真诚的服务和指导,促进学生全面、健康发展。
五、依法执教。自觉学习和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及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;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知法守法,依法执教;积极维护学校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。
六、严谨治学。弘扬科学精神,树立优良的学风和教风,求真务实,严谨自律。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,自觉抵制各种学术上的不正之风和失范行为。
七、勤学创新。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增强创新意识,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,了解、掌握前沿学科知识,不断优化知识结构,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,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,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和知识创新。
八、服务社会。牢固树立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思想,主动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,传播科技、培育人才、转化成果,扎扎实实地把论文写在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,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、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。
九、团结协作。教师之间做到思想上相互沟通,人格上相互尊重,业务上相互学习,工作上相互配合,生活上相互关心,努力营造团结、平等、宽松、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勤奋向上、共同进步的工作围。
十、廉洁从教。加强自身品德修养,淡泊名利,严于律己,作风正派,洁身自爱,自觉抵制金钱、名利的诱惑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,以廉洁的道德品行为学生做出表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