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  

校内各单位:

    根据《2016年长春市爱国卫生工作方案》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卫生清洁工作,根据我校工作实际,现将春季校园卫生清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工作原则 本着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单位对自己辖区内的卫生环境进行地毯式排查与清扫,不留死角,对楼道、卫生间、走廊等公共区负有督促、检查责任。如有问题积极与爱卫会、绿化保洁中心、公寓服务中心、保洁公司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开展好相关工作。

    二、任务要求

     1、办公室、实验室、会议室等各场所彻底清除卫生死角,做到公共场所物品摆放整齐、干净美观、无乱放杂物现象。地面无灰尘积垢、无污迹。天棚、墙壁无蛛网、无浮尘。电脑、灯具、风扇、暖气表面整洁无积尘。办公桌椅、卷柜、沙发等设施表面干净、无浮沉、无积垢,卷柜内书籍、档案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。门窗玻璃擦拭光洁明亮、无污渍。垃圾篓及时倾倒,无堆积。洗手盆、拖布、毛巾干净无污渍,摆放整齐。镜面明亮,窗台无灰尘、室内花盆摆放美观整洁。

     2、学生寝室卫生做到内部整洁、无卫生死角、无异味。地面清洁、阳台整洁、门窗洁净。床上被褥折叠整齐,床单被罩及时清洗。个人生活用品、学习用品等物品排放整齐不乱。做到勤打扫、勤通风、无垃圾堆放。积极开展寝室文化建设,布置有特色,温馨舒适,防止传染性疾病发生,积极营造整洁优雅的生活环境。

    3、公共区、门卫室、仓库、房前屋后等处的卫生工作也要有效纳入到各单位的工作内容,请各单位积极组织,有效实施,确保春季卫生清洁工作取得实效。

    三、工作时限 各单位请于4月1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,确保校园春季爱国卫生工作效果,共同营造“文明、整洁、优美、舒适、健康”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环境,共建我们美丽的家园。